近日,安顺市镇宁自治县江龙镇新河小学老师韦鹏通过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新政,成功取得了高级职称。韦鹏长期扎根基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但此前因学历限制,无法通过社会化评审申报高级职称。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一步发挥职称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畅通基层教师晋升通道,旨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针对乡镇及以下学校的教师,我省在业绩数量、获奖级别和等级等方面的评价标准上给予了政策倾斜。例如,将“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作为申报一级教师的业绩条件之一,获“二十五年教龄荣誉证书”可作为申报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之一。
同时,将教学质量评价列为业绩评价指标之一。具体而言,晋升一级教师时,若任教年级在同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同类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中取得一等奖,且教师个人在学校教学业绩评估中处于平均水平以上,则可视为满足一项业绩条件;晋升高级教师时,若任教年级在同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同类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中取得一等奖,且教师个人在学校教学业绩评估中名列前30%,则可视为满足一项业绩条件。
此外,我省还印发《贵州省乡镇和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办法》,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辟了专门的职称晋升渠道。该办法适当降低了学历要求和评审标准,不将发表论文作为硬性要求,而是更加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度。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也被视为一项业绩条件,取得的职称在规定范围内有效。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4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该方式取得了高级职称。(记者 黄军)